包拯文言文注释及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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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清官。他应该是中国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包拯作为宋朝名臣,因其铁面无私的正直形象被人们誉为“包青天”。下面小编为你整理的包拯文言文注释及翻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包拯原文
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也。……知天长县。有盗割人牛舌者,主来诉。拯曰:“第归,杀而鬻之”寻复有来告私杀牛者,拯曰:“何为割牛舌而又告之?”盗惊服。
徙知端州,迁殿中丞。端土产砚,前守缘贡率取数十倍以遗权贵。拯命制者才足贡数,岁满不持一砚归。
使契丹,契丹令典客谓拯曰:“雄州新开便门,乃欲诱我叛人,以刺疆事耶?”拯曰:“涿州亦尝开门矣,刺疆事何必开便门哉?”其人遂无以对。
召权知开封府,迁右司郎中。拯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人以包拯笑比黄河清。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呼日“包待制”。京师为之语曰:“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旧制,凡讼诉不得径造庭下。拯开正门,使得至前陈曲直,吏不敢欺。
拯性峭直,恶吏苛刻,务敦厚,虽甚嫉恶,而未尝不推以忠恕也。与人不苟合,不伪辞色悦人,平居无私书,故人、亲党皆绝之。虽贵,衣服、器用、饮食如布衣时。尝曰:“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吾子若孙也。”
包拯译文
包拯字希仁,是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当天长县知县。有个盗贼割了别人家耕牛的舌头,牛主人来到(县衙)告状。包拯说:“(你)只管回家去,杀了牛卖了它。”不久又有一人来到(县衙)告别人私自宰杀耕牛,包拯说:“(你)为什么割了别人家耕牛的舌头,又来告他的状?”这个盗贼感到很震惊,也很服气。
(包拯)转到端州当知府,升为殿中丞。端州出产砚台,此前的知府趁着进贡大都敛取是贡数几十倍的砚台,来赠送给当朝权贵。包拯命令制造的砚台仅仅满足贡数,当政满一年没拿一方砚台回家。
(包拯)出使契丹,契丹命令典客对包拯说:“(你们国家的)雄州城最近开了便门,就是想引诱我国的叛徒,以便刺探边疆的情报吧?”包拯说:“(你们国家的)涿州城曾经也开过便门,刺探边疆的情报为何一定要开便门呢?”那个人便无言以对了。
(包拯被朝廷)召令暂时代理开封府尹,升为右司郎中。包拯在朝廷为人刚强坚毅,贵戚宦官因此而大为收敛,听说的人都很害怕他。人们把包拯笑比做黄河水清(一样极难发生的事情)。小孩和妇女,也知道他的名声,叫他“包待制”。京城里的人因此说:“(暗中行贿)疏不通关系(的人),有阎罗王和包老头。”按旧规矩,凡是诉讼都不能直接到官署(递交状子)。包拯打开官署正门,使告状的人能够到跟前陈述是非,办事小吏因此不敢欺瞒。
包拯性情严峻刚直,憎恶办事小吏苛杂刻薄,务求忠诚厚道,虽然非常憎恨厌恶,但从来没有不施行忠恕之道的。(他)跟人交往不随意附和,不以巧言令色取悦人,平常没有私人信件,连朋友、亲戚也断绝往来。虽然地位
高贵,但(穿的)衣服、(用的)器物、(吃的)饮食跟当百姓时一样。(他)曾经说:“后代子孙当官从政,假若贪赃枉法,不得放回老家,死了不得葬入家族墓地。假若不听从我的意志,就不是我的子孙。”
拓展:赏析
第一段
文章的开篇,作者就借助一个小故事刻画了一个料事如神的包大人,文字简洁,意蕴丰富。当被害人向包拯陈述冤情时,包拯说:“第归,杀而鬻之”,“第”是“只管”的`意思,也就是说,你只管回去把它杀了卖掉。其中包含的潜台词是:不要有其他的顾虑。原来,在当时私自宰杀耕牛是违法的。包拯叫被害人“只管”回去,不要怕被治罪,至于案犯,自然难逃法网。可见,包拯对于将要发生的事情心中有数:既然有人存心要害你,那么他一定不会眼看着你私杀耕牛而不来告发的。果然,不出包拯所料:“寻复有来告私杀牛者”,“寻”是“不久”的意思,不久,案犯果然钻进了包拯预设的罗网—一切都在包拯的掌握之中。,可以说,一“第”一“寻”,有力地写出了包拯办案的胸有成竹,足见包拯为官机智的特征。
第二段
这一段中,有两个用得特别好的词。一个是“率”,一个是“才”。它们既各自独立,又互为犄角,将包拯的清正廉洁,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高贵品质刻画得入木三分。“率”是“都”的意思,写出了当时取数十倍以遗权贵的做法是人们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也就是说,在当时,这才是“正常”的现象。足见当时官场贪污、结党成风的现实。而“才”字是“仅仅”的意思,强调包拯命令生产的端砚数量刚好够上贡之数,一个不多。自己尚且一个也不要,自然更不会拿去交纳权贵,结党营私了。此句与上句两相对照,更突出了包拯的清廉自律。
第三段
前面两例都是直接描写包拯的形象,而在这段话中,作者则匠心独运,选取了两类有代表性的人物的表现来从侧面烘托他的形象。我们都知道,在历朝历代,贵戚和宦官都是极有权势的人物。他们不仅可以将普通百姓的命运掌握于股掌之中,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左右朝廷大臣的仕途。精妙的是,作者并没有直接写包拯与这些人之间的激烈斗争,而是写了这些权贵们“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的情态。能让这些人因畏惧而敛手,即使作者不着一字,我们也可以想见包拯与这些人之间曾有着怎样针锋相对的斗争!按理说,包拯的官阶并不高,在当时那个等级森严的社会中,他在这场对垒中是居于弱势的,可作者偏偏用了平实的叙述语气,可见人们恰恰认为这些人惧怕包拯是非常自然的事情。包拯的刚正不阿由此可见一斑。同时,“童稚妇女,亦知其名”,意思是说,连孩子和妇女都知道他的好名声。“亦”字写出了这里隐含着的一组递进关系:连孩子和妇女都知道,更不用说其他人了。我们知道,在封建社会中,童稚妇女是根本无权参加社会事务的,连他们都知道包拯的好名声,更写出了包拯在百姓心目中的崇高威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