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中华慈善总会是个什么样的组织?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中华慈善总会是经中国政府批准的民间慈善机构,全国性社团
法人,现在全国各地已经拥有59个团体会员,他们均为地方慈善组
织。
中华慈善总会是由热心慈善事业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志愿参加的全国性非赢利性公益社会团体。该会由1994年4月经中国政府核准登记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财产和收益不为任何个人牟取私利。其宗旨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地传统美德,帮助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工作。
宗旨:
总会的宗旨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
统美德,帮助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
救助工作。
任务:
总会任务是募集社会善款,资助、兴办各类慈善事业和社会公
益事业,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组织热心慈善的志愿者队伍,
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慈善活动。
项目:
项目工作的方向是安老助孤,扶贫济困。着重支持民办非赢利
机构,重视支持社区项目。
*推动一批不同档次的老人公寓或老人服务机构改善条件,搞好老
人服务,注重独居老人照顾。
*开展孤儿康复项目,推动孤儿唇腭裂矫治及可能矫治的肢残手术。
*进行救灾赈济工作,扶助灾区的福利院、敬老院进行灾后修复,
帮助灾区人民度过难关。
*组织社会力量,帮助和支持城乡生活贫困的人群。
资金来源:
总会的慈善资金主要来自接受国内外各种机构、企业和个人的
现金及实物捐赠,以及组织举办义演、义卖等活动的收入。
募捐方法:
创始基金捐款:凡愿意捐助50万元以上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个
人、企业、机构、团体,按《中华慈善总会创始基金章程》有关规
定,经履行必要手续,可成为创始基金捐款人,其基金进入“中华
慈善总会创始基金”帐户。创始基金捐款人将被授予“中华慈善总
会创始人”及永久理事称号。中华慈善总会创始基金是永久基金。
总会用其利息支付各项成本费用,以保证将所募善款全数用于慈善
事业。创始会员捐款:凡捐款5万元以上(含5万元)人民币或等值
外币的个人、企业、团体,在近两年内均可成为总会创始会员。捐
款进入社会善款账目,全数用于慈善事业。
专项捐款:由捐款人自行选定捐款使用方向、地区或项目。专
项捐款进入社会善款帐户,全部用于慈善事业。
专项基金:可由捐款人自行确定该基金的具体名称并决定基金
利息的使用方向。每个专项基金最低限额为3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
币,由总会代为管理。
一般捐款:不规定捐款使用方向和具体用途,交由总会选择项
目,安排使用。凡愿意捐助总会扶助的安老、助孤、助贫、助残、
助教、助医及社区服务、社会工作等各项慈善福利事业者,捐款不
论多少,总会一概欢迎。其捐款全部进入社会善款帐户。
组织:
总会设立由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
理事及会长、副会长。特邀若干社会著名人士出任名誉会长。总会
设立专业委员会负责筹募、项目、宣传与策划、研究与交流及对外
联络等方面的工作。同时设立执行机构进行日常工作。
财务:
总会设有专职财务人员,对于创始基金和社会善款实行分帐管
理,并设专人负责审核、稽查本会财务状况和年度预决算。年度财
务报告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通过后公开发表。
总部: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704室
北京民族园路1号中华民族园南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