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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唯物辩证法过程论的内容及意义

公共基础知识:唯物辩证法过程论的内容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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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唯物辩证法过程论的内容及意义

【导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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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唯物辩证法过程论的内容

(1)克服形而上学观点。形而上学“把自然界的事物和过程孤立起来”,其特有的局限性在于“它不能把世界理解为一个过程”,认为世界“是一个一成不变的事物集合体”。

(2)世界和一切事物是不断变化发展的。把世界理解为一个过程,就是“理解为一种处在不断发展的历史中的物质”。

(3)事物是作为过程而发生和发展的。在辩证法面前,“除了发生和消灭,无止境地由低级上升到高级的连续不断的过程,什么都不存在。它本身也不过是这一过程在思维着的头脑中的反映而已”。

(4)过程是有限性和无限性的统一。就一个事物具体过程而言是有始有终,有边有际的,就整个世界的发展过程而言是无始无终、无边无际的。

2.唯物辩证法过程论的意义

(1)坚持运用唯物辩证法过程论的观点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反对形而上学的“不变论”与“激变论”,坚持阶段论,反对超阶段论。

(2)坚持新事物必然代替旧事物的观点与方法。

(3)坚持对知识、真理的相对性,反对把知识、真理绝对化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