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在哪个省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唐山是河北省。
唐山,简称“唐”,河北省辖地级市,位于河北东部、华北平原东北部,南临渤海,北依燕山,毗邻京津,地处华北与东北通道的咽喉要地,介于东经117°31′—119°19′,北纬38°55′—40°28′之间,总面积为13472平方千米。下辖7个市辖区、4个县,代管3个县级市。
唐山因唐太宗李世民东征高句丽驻跸而得名,素有“北方瓷都”之称,是省域副中心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河北省中心城市之一,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和港口城市,中国(唐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组成部分。
建置沿革: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4月,中共河北省委员会第132次会议通过唐山设市。同年5月5日,唐山市政府成立。
1958年4月28日,国务院批准唐山市划归唐山专区领导。同年8月29日,河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唐山专员公署驻地由昌黎县迁至唐山市。
1968年1月6日,唐山市革命委员会成立,隶属于唐山地区革命委员会。
1978年3月11日,唐山市改为省辖市。1982年10月,唐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撤销唐山市革命委员会,建立唐山市人民政府。
1983年3月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唐山地区,与唐山市合并,实行市管县体制。同年5月13日,河北省人民政府通知撤销唐山地区行政公署,5月15日,唐山地区行政公署停止办公。
1984年12月15日,国务院批准唐山市为全国13个“较大城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