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回访案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真情感动父子,调解促进和谐
2013年8月16日上午,一位老人气呼呼的来到平昌县江口司法所办公室,刚进门就说要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帮他写一份起诉书,他要状告自己的小儿子。“老人家别着急,慢慢说......”。江口司法所王所长马上走到老人身边,一边安抚老人一边了解情况。
经过询问得知,老人姓杜,今年80岁,家住江口镇国光村。老人的两个儿子曾经协议,轮流赡养老人两个月。但是从去年年底开始小儿子就以分家时老人偏袒老大,自己少分了1亩土地为由,不愿意再照顾老人,并拒绝支付老人生活费用,国光村委几次调解均无果。老人现在年纪大了,生活又不能自理,无奈的他想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养老问题。王所长听完后告知老人,如果是打官司,肯定能赢,但是赢了官司,却会输掉亲情,建议老人先通过调解来解决赡养问题,如调解行不通,再到法院。
8月19日,江口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走了十多公里的山路,到了老人家中。针对矛盾的焦点和小儿子的错误认知,工作人员教育道,分家析产和赡养义务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决不能以分家析产不公来对抗履行赡养义务。父母对属于自己的财产完全可以自由处分,与子女应负的赡养义务没有关系;尽管父母可能在财产的处理上有失公平,那也是由多种原因,受客观条件的影响造成的。调解人员从社会公德到国家法律,对老人的小儿子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让他俩夫妇懂得孝敬老人每个儿女的应尽的法律义务,不赡养父母将受到社会的谴责和法律的惩处。最终,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