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老年公寓发生命案3死5伤81岁嫌犯被捕,你如何理解?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感谢您的邀请!
我刚刚详细看了看各媒体资讯的报道,知道了这是一家私人开办的公寓,目前没有警方的公布答案,网名们都是在议论之中,究竟是什么性质,最终还得以警方的定案为准。
这个事件的确令人想不通,81岁了竟然杀了3人伤了5人,这个年龄的人阅历承受能力应该是很稳定了,是什么原因呢?
一位受害者只是说了“我都不认得他,他疯子!拿个刀子就捅,就疯成那样。”
我想一定是受到什么刺激了,导致精神失常才发生了这样的命案。也不知道行凶者在这个公寓里时间长短,如果不是受到了刺激,以这样的年龄怎么会做杀人的事呢,可以排除他与遇害者有什么深仇大恨,因为死3伤5,这是属于那种碰到谁就施暴的无目标行为。
这起事件发生的原因应该好好调查清楚,事情已经发生了,其实每一件悲剧的发生值得我们深思的是原因,从原因中找出问题的病源,才是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途径。
对悲剧的发生切不可做治标不治本的处理!愿逝者安息!!!
先说法律吧,刑法修正案八,“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目前尚不知道杀人的细节,只知道犯罪嫌疑人年龄是81岁,不知道是过失杀人,还是故意杀人,如果是过失,比如说不小心打开了电源、煤气等,那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刑法术语应当是必须这样,从轻是低于上限,减轻是低于下限。
另外,还是刑法修正案八,“审判时已满75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不适用死刑是包括死缓在内都不适用。一个81对的老人,不知道他是如何残忍的,不知他是否神志正常,不知他杀人的动机为何。另外所知道三名死者也是80多岁的人,哎,不敢想象。但愿是偶发事件,但愿是过失致人死亡,但愿是激情杀人。总之,是考验刑法修正案八的案例。
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宝贵的,恶意故意杀人必须死刑,这是天理。凭什么过了七十五岁就不适合死刑?装善良吗?对犯罪分子善良了,那死者的生存权咋算?(有的国家废除死刑,有的是因为宗教原因,有的是掌权者玩弄的政治手段。为什么和他们学?你把西方掌权者的儿子或女儿杀死一个,你看他弄不弄死你!)。中国有适合中国人的法律法规,为什么要崇洋媚外?这个杀人者必须死刑,以儆效尤。
峰哥,很感谢你邀请峰哥回答问题。是社会矛盾激化还是个人恩怨问题?81岁的老者应该不会犯低级错误。肯定有他的原委。不是了解内情的人峰哥不能多加评论。只希望多些和谐。少些暴力。每个家庭都是社会的组成部分。
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应该得到足够的重视啦,现代的人大多数都是重视小的忽视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