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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医疗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医疗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医疗事故的确认。凡构成医疗事故的过失行为,均具有“违法性”和“危害性”的法律特征。其违法性表现为违反诊疗护理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危害性表现为给患者和其家属造成不应有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扰塌禅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5条之规定确认为医疗事故:(1)对危、急、重病人片面强调缓尘制度、手续,推诿、拒绝抢救,或自己有能力处理而不负责任地转院(科),以致丧失抢救时机,造成不良后果的;(2)擅离职守,贻误诊断、治疗或抢救,造成不良后果的;(4)在诊疗工作中,明知病情疑难危重,不及时请求上级医生或不听从上级医生的指导,擅自处理,或上级医生对下级医生的请示报告不及时认真处理,以致延误诊断、治疗或丧失抢救时机,造成不良后果的;(5)违反手术制度,手术前准备工作草率,手术中开错、摘错器官,或违反操作规程伤重要器官、血管、神经,或将纱布、手术器材等异物遗留在病人体内,造成不良后果的;(6)违反接产原则或操作规程,造成不良后果的;(7)违反护理工作制度或操作规程,造成不良后果的;(8)违反药品管理制度,滥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或违反药物配伍禁忌,造成衫哗不良后果的;(9)药剂部门配错处方、发错药物、写错用法、贴错标签,毒、限、剧药品无明显标示,制剂中药物含量不符合标准,发现处方有明显错误不提出更正而照方发药,使用不合格或过期失效药品等,造成不良后果的;(10)违反操作规程,选错麻醉方式,错用麻醉药或麻醉过量,造成不良后果的;(11)违反药物过敏试验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12)检验、放射、理疗等医疗技术科室,丢失或拿错检验标本,漏报或错报检验结果,配错血或发错血,拍错片或理疗过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13)医院行政管理人员、后勤工作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借故推诿、拖延时间,影响诊疗护理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