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证明去哪里开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身份证丢失后,可以到户籍所在地补办,开具补办证明。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损坏,公民可以到市(县、区)局身份证办证中心补办身份证,同时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两个工作日即可领取)。
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有3种途径便于市民及时申领:
1、通过网上办理,这种途径最便捷。凡是身份证丢失且身份证为已采集登记指纹信息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照片、指纹信息须均在有效期内;上一次办理身份证后,户籍信息没有发生变更,即可在网上办理。
2、只需5个工作日即可领取证件。受理条件是已办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公民,证件丢失、损坏后可在自治区公安厅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办证大厅申请补办居民身份证。本人持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及申办人内页)、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前往办理。
3、还可以前往所在辖区户政大厅办理,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
总而言之,现在身份证如果丢失已经不需要再开具身份证遗失证明了,但是仍需要尽快到户籍所在地开具补办证明,并携带身份证补办手续进行补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