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类三包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国家鞋类三包规定
1.三包期限,自购鞋之日起:
A、包修:
1.全天然皮革(真皮)三个月。
2.人造革面/布面二个月。
B、包换:
一、未穿过之新鞋因以下质量问题,予以包换。
1.左右脚不配双。2.鞋面和鞋底有明显的色差。
二、售出一个月内出现以下问题之鞋子,予以包换。
1.鞋面有严重退色者。2.正常使用而鞋面断裂。3.正常使用而鞋底断裂。
C.包退:
1.属包换原因(一)者,若无同货号或同款式可换,以原价退钱给消费者。
2.属包换原因(二)者,若无同货号或同款式可换,以原价扣除每日0.5%之折旧费退钱给消费者。
3.在第一个月内两次修理无效者,可酌情按原价每日0.5%收取折旧费,予以退货。
保养说明:
1.买合适的鞋子,否则鞋子容易变形且使脚受到伤害。
2.定期清洁鞋子,用湿布轻拭,切勿用刷子猛刷。
3.鞋子若打湿,要塞报纸以维持鞋子之外观,并且让鞋子自然风干,避免日光直射或高温烤。
4.鞋子应避免接触溶剂、酸、碱、油等易腐蚀物。
5.维持两双以上可替换的鞋,让鞋子轮流休息
注:以下情况不属于三包退换范畴
“三包期”的计算是商品自出售之日起到顾客投诉之日止。另:属下列情形不实行三包
1、自行裁剪、修改、无法保持原样的商品,一律不予退换。